音乐午餐不再免费 你准备好付费听歌了吗?

2015-08-08

对CD不屑一顾、习惯于在网上找歌免费听的听客一族注意了,网上听音乐可能要收钱了!

版权局的《通知》明文规定:“现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主管部门的这一重拳出击,被业界看作网络音乐产业的重要转折。

湖南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顾问李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是针对网络音乐服务商,对听众下载听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李丹告诉记者,《通知》的相关规定只是针对网络音乐服务商,“像QQ音乐等正规网络音乐服务商,他们获得授权对下载歌曲的网友进行收费。而那些没有通过正规途径获得授权、却以此盈利的其他网站,他们的歌曲就会被下架。”

“今年8月后,网友在网络上下载歌曲是否需要付费,由网络音乐服务商决定的。”李丹表示,“网络音乐服务商可以从人力、技术、市场等商业因素考虑,决定是否对已授权的歌曲进行收费。

虽然大家对运营商可能会将购买版权的成本转嫁给听音乐的普通网友心存疑虑,但你必须意识到以下这一点:如果音乐制作人和歌手,常年因为网络音乐的免费模式,只赚人气不赚钱,那么谁还会有动力去耗费金钱和精力去创作优质新歌?吃老本将成为常态,而歌迷也只能有唯一一个选择——怀旧。

免费对于网络音乐会产生的恶果主要集中在版权方面。中国的原创流行音乐,大概鼎盛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来什么力量摧毁了整个唱片业,进而重创中国乐坛的原创能力?先是盗版唱片,后是网络免费下载。音乐人呕心沥血创作的作品,被盗版唱片和音乐网站同步共享于公众,他们丧失的不仅是经济回报,还有精神尊严。贫穷的音乐人也许仍能写出杰作,但如果精神都不受尊重甚至感觉受辱,那沮丧之余,人家就不玩了。

免费的结果,导致音乐人无法通过版权获得经济回报,只能转而求诸现场演唱会或者广告代言。没有了原创能力这个源头活水,不管多么起劲地真人选秀、炒作人气,能够过得去、活得好的音乐人始终是少数。

很多中国老百姓对待财富特别有原则,不是自己的,一分一毫都不会多拿多占。

然而,这些规矩往往仅适用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在无形的知识产权领域,规矩常常被无视了。在不少人的观念里,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是财产,付费消费天经地义;看不见、摸不着的知识不算财产,免费使用天经地义。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包含着经济权益,消费了别人的知识成果,就应该给别人支付报酬。他们心里也许理直气壮:“没错,我没付钱就听了你的音乐,看了你的电影,可是给你造成什么损失了吗?没有吧?”

这一点在其他方面也有体现——知名作家抄袭了不知名作家的小说,粉丝们竟然为偶像鸣冤叫屈:“能被抄袭是你的运气,赶紧谢恩吧!”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的财产权,也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山寨横行、抄袭成风、侵权有理,那么就很难培育普遍的创新,很难培育核心领域的原创能力。那些喜欢免费下载的乐迷,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乐坛凋零之后,网上可能再也没有好音乐可供下载了。


经济效益

所以在网络时代,如果音乐行业还想继续向前发展、不想退化成一个“活的博物馆”的话,那么网络音乐收费势在必行。不过,音乐人的态度并非一边倒的叫好,他们十分纠结。

对于网络传播,音乐人而言始终又爱又恨。爱的是其传播效率远远超过之前的磁带或CD,往往一首歌在网络走红就能让音乐人名满天下;但是免费下载又让网络人气成为看上去很美的产业气泡,人气变现,在免费下载时代几乎无解。

“版权保护固然是一大进步,然而就现有的营收模式来说,互联网带来的传播效应才是我们最看重的。”一位音乐人选择在豆瓣免费上传自己的音乐作品,不求从中获利,更在乎网友的分享和反馈。

但是,真正的大牌歌星绝对是欢迎网络音乐收费,这意味着更大的收益。

网络音乐时常爆出被歌手抵制的新闻。

自泰勒·斯威夫特在美国最大的在线流媒体平台Spotify下架所有专辑后,不少歌手也选择一同退出,原因是版权收入微乎其微。

香港歌手林一峰透露,他一首新歌在Spotify播放一次,作为版权拥有者他将在一年之后获得0.0005美元的收入,而一首歌的成本是5万元,你算算要多少年才能回本?

美国说唱歌手Jay-Z收购网络音乐平台Tidal,拉拢到麦当娜、酷玩乐队、泰勒·斯威夫特等一线大牌音乐人加入。该平台拒绝免费+广告模式,任何用户在平台听歌都必须按月付订阅费19.99美元,几乎是美国主流在线音乐平台的两倍。尽管门槛颇高,但凭借一众明星的市场号召力,网站上线24小时就已经吸引了650万用户,风头正劲。


对网络音乐平台的影响

对网络音乐平台而言,这似乎是一个巨大的冲击。真的如此吗?

事实上,在线音乐巨头视其为巨大的商机,在国家版权局的通知出来后,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也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从今年年初起,围绕了网络音乐版权的混战就已打响——

目前版权购买力度最强的腾讯,一举拿下包括华纳索尼、英皇在内20多家唱片公司的独家版权,还争取到热播综艺节目《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的独家版权。有了版权“底气”,腾讯旗下微信开始禁止用户分享QQ音乐以外的在线音乐平台链接,一度引发网易与腾讯的骂战。


阿里作为后来者,今年3月一举吸纳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两大平台,成立阿里音乐,随后拿下德国贝塔斯曼音乐集团(BMG)音乐数字版权分发协议。数据显示,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分别占中国数字音乐平台市场的4.6%和17.3%,这意味着阿里音乐一跃成为国内数字音乐行业老大。近期,阿里招来高晓松、宋柯分别出任阿里音乐的董事长和CEO。

而另一边,一些小众平台在版权禁令下,选择关闭音乐服务。国内知名音乐分享网站“音乐盛宴”已于27日正式关闭,距离2006年的创建,已有10年时间。



细数下来,现在国内在线音乐派系主要有以下几个——由天天动听和虾米音乐组成的阿里音乐,百度MP3+百度ting+千千静听形成“百度音乐”,CMC收购了酷我和酷狗音乐服务,依托庞大即时通信用户群的QQ音乐,还有就是风格独特的“网易云音乐”。

很显然,音乐版权成为兵家必争之地。赢得独家版权的在线平台,掌握优先播放权的同时,通过分销模式,还能将播放权提供给其他流媒体平台。行业的垄断程度,不可避免会越来越高。

对于用户来说,带来的变化首先是想要收听某一专辑,必须去版权指定平台。一位网友在网上吐槽道:“为了听汪峰专辑买了百度音乐的VIP,为了听泰勒·斯威夫特专辑,又买了QQ绿钻——仅仅只是为了听一张专辑。”

中国拥有庞大的数字音乐市场,目前已经拥有4.78亿数字音乐用户,每日下载量达到2亿次,但是,仅有3.5%的用户是付费用户,国内各大音乐在线平台的收听和离线下载仍然是免费的。

播放平台主要依靠广告和收听音乐产生的流量等项目获得收入。用户付费则主要集中在收听更高品质的音乐,获得更多歌曲下载等服务商,每月支付费用在10元至15元不等。

然而,真正有多少人掏腰包买音乐呢?据IFPI《数字音乐报告》显示,去年中国数字音乐收入为8260万美元,平均到每首歌,版权收入仅为50元,而平均到每个用户,一年用于在线音乐方面的支出不足1元人民币。

据业内人士估计,一旦数字音乐付费全面启动,那么这块蛋糕将会有100亿,这么大的市场无论如何不能放弃的,只能加以引导,保护版权。

对于这份通知,多数音乐业界人士总体上比较乐观,希望通过一系列完善版权的举措,逐步使音乐界恢复信心,真正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音乐的原创之中,让好歌重现江湖,并且有钱可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